如何降低甲醛和VOC在室内空气中的浓度
为了降低甲醛和VOC在室内空气中的浓度,减轻其对人类健康及生存的威胁,应从如下几方面采限措施:
(1)新装修好的住宅和办公场所不宜马上使用,在加强通风换气的基础上2-6个月后再居住使用,以防止高浓度甲醛和VOC毒害。
(2)装修时应减少采用人工合成板型材,如胶合板,纤维板等,选用无害化材料,特别是涂料,如油漆、墙面涂料、胶粘剂应选择低毒型材料。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对建材的毒型已有明确分类并加以标注。如德国规定:胶合板只有E1级可直接使用,E2以上级别必须涂覆无毒材料方可在居室内使用,美国产品采用"警告标签"制,要求厂家对毒害加以明示。德国于1978年发布使用环境标志--"蓝色天使",其后世界上已有20多个国家采用类似的环境标志,我国目前尚无这方面的标志和警示,使用时应特别注意,尽量不采用无标识的材料。
(3)政府及有关方面应尽快制定"室内空气品质卫生标准",以法规形式对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加以定义,对室内污染特别是公共场所的污染予以限制。同时,对家具、涂料、常用装修材料和毒害进行控制,实行"警告标签"的明示制度或环境标志的引导制度。
(4)大力推广新一代换气机产品,以加强居室通风换气,大力推广有甲醛处理能力的空气净化器,以提高室内空气品质,降低污染毒害,加强宣传、倡导健康居室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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